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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公約,最早於1985年6月14日,由德國法國比利時和盧森堡在盧森堡的一個小城市申根簽署。該公約於1995年七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約的成員就稱為申根國,成員的整體則稱為申根區。申根公約的目的是取消相互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外的邊境控制。申根成員國中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員國有效ID或簽證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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